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麵包標示熱量 有助精算甩肉 
1天少吃500卡 半月可減1公斤

2011年 10月18日

【沈能元╱台北報導】要減重得先控制進食的熱量。衛生署今年起推動麵包、便當等非包裝食品的熱量標示,目前台北市部分烘焙業、基隆夜市攤販等業者,已配合此措施,有業者指業績因此成長兩成。醫師表示,食品標示熱量有助民眾精算進食的熱量,若一天能少吃五百卡,連續約半個月,即可減重一公斤。

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社區健康組組長陳延芳昨表示,該局在今年初起推動非包裝食品熱量標示,目前已有花蓮市便當、基隆市夜市攤販等業者配合,因屬鼓勵標示,不標也沒有罰則。 


業績還成長2成

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處長陳立奇說,單在北市現已有十一家烘焙業者、四十一家門市與部分醫院美食街配合此熱量標示政策,希望幫助民眾控制體重。
哈肯舖誠品信義店店長宋雅婷昨說,該店七月起,店內麵包已全面進行熱量標示,消費者沒因看到熱量標示少買,反而因此多停留在店內「挑選」,業績更成長約兩成。以該店為例,一個波蘿麵包熱量約二百七十三卡。

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體重管理中心主任、減重醫師王偉說,民眾想減重無外乎少吃、多動,建議想減重者,每天少進食五百卡,連續約半個月,即可減重一公斤,而食品標示熱量,有助民眾精算減少進食的熱量,做好體重管理。 


「鹽酥雞應標示」

高職生范舒婷昨說,三月起開始減肥,以前會嗑完便當,減重後只吃便當內三分之一飯量,至昨體重已從一百零四公斤,減至八十三公斤、成功甩肉二十一公斤,若麵包等食品全標示熱量,「是好事」,可讓她去挑選熱量較低產品。民眾王淑雅說,衛生局應輔導鹽酥雞業者標熱量,這樣可「嚇退」想購買的胖子。 


資料引用於: 蘋果日報 http://tw.nextmedia.com/applenews/article/art_id/33746409/IssueID/201110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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